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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行业政策

绵阳人才集团合规知识每周一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第一期

文章来源: 审计法务部 赵琴

      导语:合以致用,规以利己。《国有资产法》的出台,无疑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构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无论是实践意义还是制度本身的影响都是历史性的。绵阳人才集团作为一家国有企业,始终肩负着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任,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及提升全体职工国有资产管理合规意识,本期拟对《国有资产法》重点条文进行学习宣贯,共计9章,预计分为4次宣贯。

      一、基本含义
      1.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2.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3.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4.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出资人权利义务

      1.制定或参与制度章程: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国家出资企业的章程。
      2.收益、决策、选择管理人: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3.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委派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应当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4.定期报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

      三、国家出资企业权利义务

      1.经营自主权:国家出资企业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民主管理:国家出资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3.分配利润: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分配利润。
      4.接受监督:国家出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接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对出资人负责。
      5.建立内控制度: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审计法务部 赵琴
2024年6月18日